所謂喜沖喜的禁令是指結婚後四個月內不能參加別人的
婚禮,但從老一輩的聽來大致有兩種解決方法。第一種
方法是喜帖可以給對方,但是最好是對方兩位新人都要到
場,對方可以包紅包,對方兩位新人都必須吃,不可以只有其
中一人吃,也可以吃喜餅,但是當新人敬酒時,要回避一下,
不能讓新人向自己敬酒。
另一種說法是比較重視禁忌的作法,就是喜帖可以互相交
換給,但喜餅不可以拿,也不可以吃,結婚不可以到場,紅包
不可以包,通通都不行參與。
不過各種禁忌都有解決之道,例如,可以先知會對方,詢問對
對方,只需要禮貌上告知對方你們的結婚日期就可以了。
或者是帖子可以發給對方,禮金他可請其他朋友帶過去給
要吃,可給他的家人吃。
各地的風俗不同,重視的禁忌也會有些差異,但因為關係到
的不只是自己這一邊,也關係到對方,最好事先禮貌上告知
對方事宜,若是對方或是自己懷孕則盡量避免讓他們到場,
畢竟雙方有人懷孕又喜沖喜,太危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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